以身試法

成語拼音:[yi shen shi fa]
成語解釋:身:親身,親自;試:嘗試。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成語出處:《漢書.王尊傳》:“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
成語繁體:以身試灋
成語簡拼:yssf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謂語、賓語、定語;指明知故犯
成語結構:偏正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成語正音:試,不能讀作“si”。
成語辯形:試,不能寫作“式”。
成語辨析:以身試法和“知法犯法”都指明明知道是犯法的事;還要親自去做。但以身試法偏重于親自去做犯法的事;僅指犯法;“知法犯法”偏重于“明明知道犯法”;還故意違犯;并含有違犯規章制度等意思;應用范圍較廣。
近義詞:違法亂紀 作奸犯科 知法犯法
反義詞:廉潔奉公 以身作則 奉公守法
成語造句:我們每個公民都要奉公守法,不要以身試法。
成語英文:defy the law
成語法文:braver la loi
歇后語:公安局長蹲監獄
成語謎語:故意殺人
成語故事:西漢時期,高陽人王尊由衙門聽差逐漸官至安定郡太守,他非常痛恨那些作威作福、以身試法的官員,決心整頓吏治,懲辦一些貪官污吏。同時他以身作則,勤于政事。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理,安定郡變得安定了

以身試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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