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官

父母官
詞語意思
舊時對州縣官的稱呼。
[local magistrate] 舊時對州縣官的稱呼。也有直稱“父母”的
彼豪民恃其資,誣去賢使君,袁人失父母。—— 明. 高啟《書博雞者事》
分詞解釋
縣官:
1.縣的長官;縣的官吏。
2.朝廷;官府。
3.古時天子之別稱。
稱呼:
1.叫。對人呼喚其身份﹑名稱等。
2.表示被招呼對象的身份﹑地位﹑職業等等的名稱。

父母官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2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