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趾

系趾
詞語解釋
以鐵鐐鎖足的刑罰。
分詞解釋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鐐鎖:
鐐銬和鎖鏈。喻指奴役和束縛。

● 趾
◎ 腳:趾高氣揚。
◎ 腳指頭:趾骨。趾甲。
◎ 蹤跡:“庶追芳趾”。
◎ 古同“址”。
● 系(係)
◎ 有聯屬關系的:系統。系列。系數。水系。世系。
◎ 高等學校中按學科分的教學單位:中文系。化學系。
◎ 關聯:干系。關系。
◎ 聯結,栓:系縛。系絆。系馬。維系。名譽所系。
◎ 牽掛:系戀。系念。
◎ 是:確系實情。
◎ 把人或東西捆住上提或向下送:從井下把土系上來。
◎ 某些學科中分類的名稱:漢藏語系。寒武系(地質學名詞)。
◎ 詞賦末尾結束全文之詞,如“系曰”。
● 系(繫)
◎ 結,扣:把鞋帶系上。

系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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