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天之功以為己有

貪天之功以為己有
詞語意思
貪:把別人的東西占為己有。把自然成功的事作為自己的功勞。現指攘奪他人的功勞。
分詞解釋
功勞:
對事業的貢獻:汗馬功勞。
東西:
①東邊和西邊。
②從東到西(距離):這座城東西三里,南北五里。
以為:
1.認為。
2.作為,用作。
3.“以之為”的省略形式。猶言讓他(她)做,把它作為。
4.猶而為,而成。以,而,連詞。
5.猶已為,已是。以,通“已”。
貪天之功:
貪:貪圖。把天所成就的功績說成是自己的力量。現指抹殺群眾或領導的力量,把功勞歸于自己。
占為己有:
將不是自己的東西占為自己所有。

貪天之功以為己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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