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憲
詞語解釋:
制訂或修改憲法。如:制憲立法。
分詞解釋:
立法:
國家權力機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立法機關 ㄧ立法程序。
憲法:
一個國家的根本法律。規定該國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在該國的法律中有最高的權威和最大的效力。我國先后在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制訂過四部憲法。1982年憲法中的部分條款,后來又有修改補充。
修改:
對差錯作改正或完善不足之處:他希望吸收我們的意見后再作修改。
制訂:
制定;擬訂。
制憲
詞語解釋:
制訂或修改憲法。如:制憲立法。
分詞解釋:
立法:
國家權力機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立法機關 ㄧ立法程序。
憲法:
一個國家的根本法律。規定該國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在該國的法律中有最高的權威和最大的效力。我國先后在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制訂過四部憲法。1982年憲法中的部分條款,后來又有修改補充。
修改:
對差錯作改正或完善不足之處:他希望吸收我們的意見后再作修改。
制訂:
制定;擬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