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辜

理辜
詞語意思
懲處有罪的人。
分詞解釋
有罪:
1.有犯法的行為。亦指有犯法行為的人。
2.有過錯。
3.表示失敬陪禮之辭。
懲處:
處罰;懲罰。


罪:無辜。辜功(罪行)。死有余辜。
負,背:辜負。
姓。

物質本身的紋路、層次,客觀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條理。事理。
事物的規律,是非得失的標準,根據:理由。理性。理智。理論。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氣壯。
自然科學,有時特指“物理學”:理科,數理化。理療。
按事物本身的規律或依據一定的標準對事物進行加工、處置:理財。理事。管理。自理。修理。總理。
對別人的言行作出反應:理睬。答理。
古代指獄官、法官。
姓。

理辜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0/236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