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

質詢
詞語意思
代議機關的成員向其他國家機關及其官員提出質疑或詢問并要求答覆的活動。我國憲法規定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質詢權,并規定受質詢的機關必須負責答覆。
分詞解釋
要求:
1.提出具體事項或愿望﹐希做到或實現。
2.所提出的具體愿望或條件。
成員:
集體或家庭的組成者﹑參加者。
必須:
①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學習必須刻苦鉆研。
②加強命令語氣:明天你必須來。‖‘必須’的否定是‘無須’、‘不須’或‘不必’。
提出:
1.揭示;提請考慮、討論、接受或采納。
2.提取。如:他從銀行存款中提出一千元。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質詢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0/238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