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典

極典
詞語解釋
極刑。指死刑。
分詞解釋
死刑:
剝奪罪犯生命的刑罰。是最嚴厲的刑罰。在我國,死刑只適用于罪大惡極的罪犯。應當判處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緩。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我國法律對死刑案件的管轄、核準和執行從司法程序上作了周密的規定,加以嚴格的控制。
極刑:
指死刑:處以極刑。

● 極(極)
◎ 頂端,最高點,盡頭:登極(帝王即位)。登峰造極。
◎ 指地球的南北兩端或電路、磁體的正負兩端:極地(極圈以內的地區)。極圈。北極。陰極。
◎ 盡,達到頂點:極力。極目四望。物極必反。
◎ 最高的,最終的:極點。極限。極端。極致。
◎ 國際政治中指綜合國力強,對國際事務影響大的國家和國家集團:多極化趨勢。
◎ 準則:為民立極。
◎ 疲乏:人極馬疲。
◎ 古同“亟”,急。
◎ 古同“殛”,殺或罰。
◎ 副詞:表示最高程度:極其。極為。
● 典
◎ 可以作為標準的書籍:典籍。字典。詞典。經典。引經據典。
◎ 標準,法則: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詩文里引用的古書中的故事或詞句)。典范。典雅。典禮。典型。
◎ 指典禮:盛典。大典。
◎ 主持,主管:典試(主持科舉考試之事)。典獄。
◎ 活買活賣,到期可以贖:典賣。典押。典契。
◎ 姓。

極典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0/336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