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科

推科
詞語解釋
審問判罪。
分詞解釋
判罪:
法院依據法律給犯罪的人定罪。
審問:
1.詳細地問。謂在學問的探究上,深入追求。
2.引申指精審的見解。
3.詳細詢問。
4.審訊。
5.確實的消息。

● 推
◎ 手抵物體向外或向前用力使物移動:推車。推搡。推拿。推倒。推敲。順水推舟。
◎ 使用工具向前移動進行工作:推頭。推土。
◎ 使事情開展:推廣。推行。推動。推銷。
◎ 進一步想,由已知之點想到其它:推及。推究。推導。推論。推測。推事。
◎ 往后挪動(時間上):推延。推移。
◎ 辭讓,脫卸:推讓。推卻。推委。推辭。
◎ 舉薦,指出某人優點:推許。推重。推舉。推崇。
◎ 讓出,獻出:推恩。推心置腹。
● 科
◎ 動植物的分類單位:獅子屬于貓科。槐樹是豆科。
◎ 機關內部組織的劃分:科室。財務科。
◎ 學術或專業的類別:科目。學科。文科。外科。
◎ 古代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后備人員的制度:科舉。科甲。科第。登科。
◎ 判定(刑罰):科處。科罰。
◎ 古典戲劇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動作時的用語:笑科。科白。
◎ 古同“棵”。

推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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