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

引證
詞語解釋
引用前人事例或著作為證據。
[quote;cite] 引用前人事例或著作作為明證、根據、證據
批評家在這一章的開頭引證了一個例子
分詞解釋
事例:
1.成例,可以作為依據的前事。
2.具有代表性的﹑可以作例子的事情。
證據:
①判定事實的依據,用來證明的材料:證據不足。
②訴訟法上指偵查、審判機關在辦案中搜集的、能夠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應是確實存在的客觀事實且與案件有關,須經辦案人員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證屬實。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
作為:
①行為;所作所為:他的這種作為危害了集體的榮譽。
②建樹;成就:在事業上無所作為。
③可以做的事:大有作為。
④當做;做為:作為一名演員|作為會議室。
引用:
1.引薦任用。
2.用他人的事例或言詞作為根據。


引證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1/82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