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至

所至
詞語意思
1.所致,使其然。
2.結局。
分詞解釋
其然:
1.猶言如此。
2.必如此。
結局:
最后的結果;最終的局面:結局出人意料 ㄧ悲慘的結局。
所致:
達到的;得到的。

● 所
◎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所敬。
◎ 姓。
● 至
◎ 到:至此。自始至終。從古至今。至于。以至。甚至。
◎ 極、最:至少。至親。至交(最相好的朋友)。至誠。至高無上。至理名言。

所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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