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戰軍

參戰軍
詞語解釋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北洋政府于1917年8月對德宣戰。段祺瑞于12月就任參戰督辦,同日本訂立參戰借款,由日本提供軍火和教官,編練參戰軍。大戰結束后改為邊防軍。1920年被直系軍閥改編。
分詞解釋
就任:
擔任(某種職務):就任總統。
政府:
即國家行政機關。按管轄范圍分,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復合制國家有聯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
北洋:
清末指奉天(遼寧)、直隸(河北)、山東沿海地區。特設北洋通商大臣,由直隸總督兼任。
督辦:
①督促辦理;督察辦理:督辦糧秣。
②指擔任督辦工作的人。

● 軍(軍)
◎ 武裝部隊:軍威。軍服。行軍。軍功。軍犬。軍備。軍紀。軍銜。軍閥。軍令狀。異軍突起。潰不成軍。
◎ 軍隊的編制單位,是“師”的上一級。
◎ 泛指有組織的集體:勞動大軍。

參戰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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