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所

所所
詞語意思
象聲詞。伐木聲。
分詞解釋
木聲:
1.木質之聲,擊木之聲。
2.指樂器木質部分的共鳴聲。象聲詞:
即“擬聲詞”。

● 所
◎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所敬。
◎ 姓。

所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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