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

地方志
詞語解釋
即方志。記載某一地方的地理﹑歷史﹑風俗﹑教育﹑物產﹑人物等情況的書,如縣志﹑府志等。
地方上的大事年鑒
分詞解釋
縣志:
記載一個縣的歷史﹑地理﹑風俗﹑人物﹑文教﹑物產等的專書。
人物:
文藝作品中所描繪的人物形象。是作品內容的重要因素,也是組成藝術形象的主體。文藝作品大多通過人物和人物的活動來反映現實生活。
記載:
①把事情寫下來:據實記載ㄧ回憶錄記載了當年的戰斗歷程。
②記載事情的文章:我讀過一篇當時寫下的記載。
風俗:
社會上長期形成的風尚、禮節、習慣等的總和:風俗人情。


地方志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3/161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