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所

遠所
詞語解釋
猶遠處。
分詞解釋
遠處:
距離很遠的地方。

● 所
◎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所敬。
◎ 姓。
● 遠(遠)
◎ 距離長,與“近”相對:遠方。遠道。遠程。遠景。遠足(較遠的徒步旅行)。遠見(遠大的眼光)。遠慮。遠謀。遠客。遙遠。遠走高飛。舍近就遠。
◎ 時間長:遠古。遠祖。長遠。永遠。
◎ 關系疏,不親密:遠親。疏遠。遠支。
◎ 深奧:言近旨遠。
◎ 姓。
● 遠(遠)
◎ 避開:近君子,遠小人。

遠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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