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令

板令
詞語解釋
1.律令,法令。
2.詔令。
分詞解釋
詔令:
1.號令。
2.皇帝發布命令。
3.文體名。古代帝王﹑皇太后或皇后所發命令﹑文告的總稱。包括冊文﹑制﹑敕﹑詔﹑誥﹑策令﹑璽書﹑教﹑諭等。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律令:
①法令:朝廷律令。
②法則;規則:生用助字,不當律令。

● 板(闆)
◎ 成片的較硬的物體:案板。板子。木板。板上釘釘。
◎ 詔書:詔板。
◎ 演奏民族音樂或戲曲時打節拍的樂器,又指歌唱的節奏:檀板。鼓板。一字一板。荒腔走板。
◎ 不靈活,少變化:死板。呆板。
◎ 硬得像板子似的:板結。
◎ 見“老”字“老板”。
● 令
◎ 〔令狐〕a.古地名,在今山西省臨猗縣一帶;b.復姓。
● 令
◎ 量詞,印刷用的原張平版紙五百張為一令。
● 令
◎ 上級對下級的指示:命令。法令。朝令夕改。
◎ 古代官名:縣令。令尹。尚書令。
◎ 使,使得:令人興奮。
◎ 時節:時令。節令。
◎ 美好,善:令名。令辰。令聞(好名聲)。
◎ 敬辭,用于對方的親屬或有關系的人:令尊。令堂。令岳。令郎。令愛。
◎ 短的詞調,散曲中不成套的曲(多用于詞調、曲調名):小令。如夢令。

板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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