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勘

枉勘
詞語解釋
曲法審訊無罪之人。
分詞解釋
審訊:
審理案件時對當事人進行訊問。
無罪:
1.沒有罪過;沒有犯罪。
2.指沒有犯罪的人。
3.不予論罪。
曲法:
枉法。

● 勘
◎ 校對,復看核定:勘核。勘正。勘誤。校勘。
◎ 實現調查,探測:勘測。勘探。勘查。
◎ 審問囚犯:勘問。推勘。
● 枉
◎ 彎曲,彎屈,引申為行為不合正道或違法曲斷:枉道。矯枉過正。貪臟枉法。枉己正人(自己身子不正,倒去矯正別人)。
◎ 冤屈:枉死。冤枉。
◎ 屈就,用于別人,含敬意:枉駕(a.稱對方來訪自己;b.請對方往訪他人)。枉顧(稱對方來訪自己)。枉臨(稱對方來訪自己)。
◎ 徒然,空,白:枉然。枉自。枉費心機。

枉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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