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判

簽判
詞語解釋
宋代各州﹑府選派京官充當判官時稱簽書判官廳公事﹐簡稱“簽判”。掌諸案文移事務。
分詞解釋
充當:
擔任某種職務或取得某種身分。
簡稱:
①較復雜的名稱的簡化形式。如中專(中等專業學校)、奧運會(奧林匹克運動會)。
②簡單地稱呼:化學肥料簡稱化肥。
選派:
挑選符合條件的人委派工作。
判官:
古代佐理地方長官的僚屬。迷信借以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判官筆。

簽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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