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

交政
詞語解釋
謂大臣擅政,私與盟會以交接諸侯。
分詞解釋
大臣:
1.官職尊貴之臣。
2.清代用為官號。如內官有總管大臣﹑軍機大臣等﹐外官有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等﹐特遣的稱欽差大臣。至清末盡改各部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現亦用作君主國家高級官吏之稱。
盟會:
猶會盟。古代諸侯間的集會結盟。
交接:
①連接:夏秋交接的季節。
②移交和接替:新上任的保管和老保管辦理交接手續。
③結交:他交接的朋友也是愛好京劇的。
擅政:
獨攬朝政。
諸侯:
①西周、春秋時分封的各國國君。必須服從王命,交納貢賦和捍衛王室。在其封土內世襲占有封地及居民,世代掌握統治權。
②借指掌握軍政大權的地方長官:茍全生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


交政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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