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黃

征黃
詞語解釋
西漢黃霸為潁川太守,有治績,被征為京兆尹。事見《漢書.循吏傳.黃霸》。后因以“征黃”謂地方官員有治績,必將被朝廷征召,升任京官。
分詞解釋
太守:
官名。戰國時對郡守的尊稱。漢景帝時成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至隋初廢州存郡,州刺史代太守。明清時專以稱知府。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京官:
舊時稱在京城供職的官員。
朝廷:
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
②借指帝王:報效朝廷。


征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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