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法

矯法
詞語解釋
改變法制。
分詞解釋
法制:
統治階級按照自己的意志,通過政權機關建立起來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制定、執行和遵守,是統治階級實行專政的方法和工具:健全法制ㄧ增強法制觀念。
改變:
①事物發生顯著的差別:山區面貌大有改變ㄧ隨著政治、經濟關系的改變,人和人的關系也改變了。
②改換;更動:改變樣式ㄧ改變口氣 ㄧ改變計劃ㄧ改變戰略。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
● 矯(矯)
◎ 糾正,把彎曲的弄直:矯正。矯形。矯治。矯世(矯正世俗)。矯情(故意違反常態,表示與眾不同)。矯枉過正。
◎ 假托:矯命。矯詔。矯虔(官吏假托上命掠奪百姓的財物)。
◎ 強壯,勇武:矯健。矯捷。矯矯(a.勇武的樣子;b.出眾的樣子)。
◎ 姓。
● 矯(矯)
◎ 〔矯情〕方言,指強詞奪理,無理取鬧,如“這個人太矯矯”,(“情”讀輕聲)。

矯法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7/1120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