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

本罪
詞語解釋
1.原來的刑罰。
2.本人罪行。
分詞解釋
原來:
1.當初;未經改變的。
2.時間副詞。表示發現從前不知道的情況。
本人:
①說話人指自己:這是本人的親身經歷。
②指當事人自己或前邊所提到的人自己:結婚要本人同意,別人不能包辦代替ㄧ他的那段坎坷經歷,還是由他本人來談吧。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罪行:
犯罪的行為。

本罪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8/186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