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守

通守
詞語解釋
官名。隋開皇時設置,佐理郡務,職位略低于太守。清代稱通判為“通守”。亦指任通守之職。
分詞解釋
太守:
官名。戰國時對郡守的尊稱。漢景帝時成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至隋初廢州存郡,州刺史代太守。明清時專以稱知府。
皇時:
傳說中的遠古三皇時代。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職位:
1.官位;官銜。
2.機關或團體中執行一定職務的位置。
佐理:
1.協助治理。
2.指協助長官治事的副職。


通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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