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隊

保安隊
詞語解釋
舊時一種具有警察性質的地方武裝部隊。
分詞解釋
警察:
武裝性質的維護社會秩序的國家公職人員。按其任務不同可分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邊防、消防、戶籍等警種。
性質: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具有:
有(多用于抽象事物):具有信心ㄧ具有偉大的意義。
地方:
①中央以下各級行政區域的統稱:地方政府。
②處所;部位;領域:學校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疼|桀、紂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地方甚大,戰卒甚眾,而身死國亡。
③部分;方面:這話有對的地方|有些地方你欠考慮。
④地保:令他們報個“暴病身亡”,合族中及地方共遞一張保呈。
⑤本地;當地:地方上的老百姓個個擁護李書記。


保安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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