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稱

第二人稱
詞語解釋
在言語活動中﹐指稱聽話人的﹐為第二人稱。如“你”﹑“您”﹑“你們”等。參見“第一人稱”。
分詞解釋
指稱:
1、指出;聲稱:該公司在訴狀中指稱對方違約。2、指示井稱呼:江西人用‘老表’來相互指稱。
你們:
1.代詞。稱不止一個人的對方或包括對方在內的若干人。
2.用于表示領屬關系。猶言你們的。
第一人稱:
在言語(書面或口頭)活動中﹐指稱說話人自己的﹐為第一人稱。如“我”﹑“我們”等。在文學作品中第一人稱“我”可以是作者自己﹐也可以是虛構的人物。

第二人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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