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斷

杖斷
詞語解釋
謂判以杖刑。
分詞解釋
杖刑:
古代刑罰之一。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為刑種始自東漢。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荊條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齊北周,將杖刑列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參見“五刑”。

● 斷(斷)
◎ 長形的東西從中間分開:斷裂。斷層。斷面。截斷。斷腸。斷魂。斷線風箏。
◎ 不繼續,禁絕:斷糧。斷水。斷炊。斷奶。斷檔。斷流。斷種(zhong )。斷交。斷片。斷續。斷子絕孫。
◎ 判定,決定:判斷。診斷。斷獄(審理和判決罪案)。
◎ 一定,絕對:斷乎不可。斷然施行。
● 杖
◎ 扶著走路的棍子:手杖。拐杖。
◎ 泛指棍棒:搟面杖。禪杖。
◎ 古代刑罰之一,用棍打:杖脊。
◎ 古同“仗”,恃,憑倚。

杖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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