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

地名
詞語解釋
地方(如城市或城鎮)的名稱。
地方(如城市或城鎮)的名稱
分詞解釋
城市:
規模大于鄉村,人口比鄉村集中,以非農業活動和非農業人口為主的聚落。中國通常把設市建制的地方稱作城市,人口一般在10萬人以上。城市人口和生產力集中,大多是某個區域的工業、商業、交通運輸業及文化教育、信息、行政的中心。
名稱:
1.名號稱謂。亦指事物名。
2.名聲。語本《論語.衛靈公》:“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地方:
①中央以下各級行政區域的統稱:地方政府。
②處所;部位;領域:學校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疼|桀、紂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地方甚大,戰卒甚眾,而身死國亡。
③部分;方面:這話有對的地方|有些地方你欠考慮。
④地保:令他們報個“暴病身亡”,合族中及地方共遞一張保呈。
⑤本地;當地:地方上的老百姓個個擁護李書記。
城鎮:
①城市和集鎮。集鎮是介于鄉村與城市之間的過渡型居民點。
②以非農業人口為主,具有一定規模工商業的居民點。中國規定,縣及縣以上機關所在地,或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10萬人以下,其中非農業人口占50%以上的居民點,都是城鎮。


地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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