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録

回憶録
詞語解釋
文體的一種。用文學形式記敘個人所經歷過的生活或所熟悉的歷史事件。
分詞解釋
形式:
見“內容與形式”。
個人:
①一個人(跟‘集體’相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ㄧ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相結合。
②自稱,我(在正式場合發表意見時用):個人認為這個辦法是非常合理的。
記敘:
記述:記敘文ㄧ記敘體。
文體:
1.文雅有節的體態。
2.指身體。用為敬詞。
3.文章的風格或結構﹑體裁。
4.字體。
5.文娛體育的簡稱。
熟悉:
十分了解,知道得很清楚:熟悉內情|熟悉業務|彼此熟悉。


回憶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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