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決

庭決
詞語解釋
公堂判決。
分詞解釋
公堂:
①指官吏審理案件的地方:私設公堂ㄧ對簿公堂。
②指祠堂。
判決:
法院對審理終結的案件就實體問題作出的處理決定。如刑事訴訟的判決解決的實體問題是: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是否處以刑罰,處以何種刑罰等。

● 決
◎ 排除阻塞物,疏通水道:“禹決江疏河”。
◎ 堤岸被水沖開:決口。潰決。
◎ 斷定,拿定主意:決定。決斷。決計。決然。決勝。決議。猶豫不決。
◎ 一定(用在否定詞前):決不后退。
◎ 決定最后勝敗:決賽。決戰。
◎ 執行死刑:處決。槍決。
● 庭
◎ 堂階前的院子:庭院。庭園。庭除(“除”,臺階)。
◎ 廳堂:庭宇。庭闈(父母所屬內室,借指父母)。庭訓(父親的教誨,亦指家教)。家庭。
◎ 審判案件的處所或機構:法庭。
◎ 古同“廷”,朝廷。

庭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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