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知事

縣知事
詞語解釋
官名。辛亥革命后廢府﹑州,僅設縣,置縣知事一人,為一縣的行政長官。后改稱縣長。
分詞解釋
一人:
1.古代稱天子。亦為天子自稱。
2.一個人。
3.猶一體。
4.謂使全國之人齊心協力。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縣長:
一縣之行政長官。秦漢時人口萬戶以上的稱縣令,萬戶以下的稱“縣長”。唐宋以后有所更改,至民國時,又改稱“縣長”。
改稱:
改變名稱;改變稱呼。


縣知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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