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臂三公

折臂三公
詞語解釋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術解》:“人有相羊祜父墓,后應出受命君。祜惡其言,遂掘斷墓后,以壞其勢。相者立視之曰:‘猶應出折臂三公。’俄而祜墜馬折臂,位果至公。”后以“折臂三公”為大臣墜馬之典。
分詞解釋
受命:
1.受天之命。古帝王自稱受命于天以鞏固其統治。
2.泛指接受任務﹑命令。
3.特指受君主之命。
4.猶受教。
5.獲得生命。
6.授命,犧牲生命。
至公:
1.最公正;極公正。
2.科舉時代對主考官的敬稱。謂其大公無私。
俄而:
〈書〉不久;一會兒:俄而日出,光照海上。
南朝:
1.我國南北朝時期,據有江南地區的宋﹑齊﹑梁﹑陳四朝的總稱。因四朝都建都于建康,即今南京市,故后人或借指南京。
2.泛稱位于南方的南宋﹑南明。


折臂三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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