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陽

河陽
詞語意思
1.黃河北岸。
2.晉潘岳曾任河陽縣令,后多以“河陽”指稱潘岳。
分詞解釋
指稱:
1、指出;聲稱:該公司在訴狀中指稱對方違約。2、指示井稱呼:江西人用‘老表’來相互指稱。
縣令:
高名令聞。
潘岳:
潘岳(247-300)西晉文學家。字安仁,滎陽中牟(今屬河南)人。與侄潘尼并稱“兩潘”。曾任河陽令、懷縣令,后入京任給事黃門侍郎。依附外戚賈謐,趙王司馬倫專權時被殺。與陸機齊名。有《悼亡詩》、《秋興賦》、《閑居賦》等名篇。明人輯有《潘黃門集》。
黃河:
中國第二大河。源于青海巴顏喀拉山北麓約古宗列盆地,流經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內蒙古、陜西、山西、河南、山東七省區,注入渤海。長5464千米,流域面積75萬多平方千米。天然徑流量570多億立方米。年均含沙量37.7千克/立方米(陜縣站),年均輸沙量16億噸,均居世界大河之首。90%的泥沙來自中游黃土高原。下游泥沙淤積,成為“懸河”(即“地上河”),歷史上經常決口泛濫,并發生重要改道二十六次。1955年起進行大規模綜合治理和開發,在上中游除進行水土保持工作外,還興建了三門峽、青銅峽、劉家峽、龍羊峽等水利工程。


河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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