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衡奴

李衡奴
詞語解釋
《三國志.吳志.孫休傳》“丹陽太守李衡”裴松之注引晉習鑿齒《襄陽記》:“衡每欲治家,妻輒不聽,后密遣客十人于武陵龍陽汜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株。臨死,敕兒曰:‘汝母惡我治家,故窮如是。然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耳。’”后遂稱橘子為“李衡奴”。
分詞解釋
橘子:
①橘子樹。
②橘子樹的果實。
太守:
官名。戰國時對郡守的尊稱。漢景帝時成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至隋初廢州存郡,州刺史代太守。明清時專以稱知府。
一匹:
1.表數量。用于布帛,古代以四丈為一匹。亦指整卷的布帛,長度不一。
2.表數量。用于牲畜或禽鳥。
3.表數量。猶一片。用于連接成片的物體。
不聽:
1.謂不聽從別人的意見。
2.不允許。
3.不定罪。
州里:
1.古代二千五百家為州,二十五家為里。本為行政建制,后泛指鄉里或本土。
2.指同鄉的人。

李衡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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