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長

憲長
詞語意思
古代中央監察機關的首長。如秦漢以來御史臺中的御史大夫﹑御史中丞,明清都察院的都御史。
分詞解釋
都察院:
官署名。明清時的監察機構。1382年明太祖廢漢以來的御史臺,設都察院。專司巡按州縣,考察官吏,整飭風紀。1723年以六科給事中并入,合稱科道。
首長:
1.頭領。
2.今指政府或部隊中的高級領導人。
中央:
1.四方之中。
2.中間。
3.古指國君。
4.今指國家政權或政治團體的最高領導機構。
5.古代以五方配五行,中央表土,土色黃,故又以中央代表黃色。


憲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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