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

巴陵
詞語解釋
1.舊縣名。晉太康元年置,治所在今湖南岳陽。1913年改名岳陽縣。
2.郡名。南朝宋元嘉十六年置。治所在巴陵(今湖南岳陽)。隋開皇九年廢。唐天寶元年復置。干元元年改稱岳州。隋末羅縣令蕭銑起兵,即以此為根據地。
3.山名。在岳陽縣治西南,濱洞庭湖。據《元和郡縣圖志》卷二七:“昔羿屠巴蛇于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
分詞解釋
西南:
一般指四川、貴州、云南三省和西藏自治區。
所在:
1.所處或所到之地。
2.指存在的地方。
3.到處,處處。
4.處所,地方。
5.謂居其位。亦指居其位者。
起兵:
1.發兵;出兵。
2.猶起事。
3.聚合兵眾。
4.部隊開拔。
天寶:
1.天然的寶物。
2.神名。即秦穆公所獲之陳寶。
南朝:
1.我國南北朝時期,據有江南地區的宋﹑齊﹑梁﹑陳四朝的總稱。因四朝都建都于建康,即今南京市,故后人或借指南京。
2.泛稱位于南方的南宋﹑南明。


巴陵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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