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詞典解釋
事情是必然要發生的,道理本來就該這樣。指某些事情無論怎樣防止,還是要出現,這是按照事物固有的規律發生發展的,是無法改變的。
分詞解釋
固有:
本來有的;不是外來的:固有文化。
道理:
1.事理;事物的規律。
2.規矩;情理;理由。
3.處理事情的辦法﹑打算。
4.闡揚稱說某種教義。
5.道術;法力。
6.道里;路途。
發展:
①事物由小到大、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的變化:事態還在發展ㄧ社會發展規律。
②擴大(組織、規模等):發展新會員 ㄧ發展輕紡工業。
必然:
①事理上確定不移:必然趨勢ㄧ勝利必然屬于意志堅強的人。
②哲學上指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發展規律:新事物代替舊事物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防止:
預先設法制止(壞事發生):防止煤氣中毒ㄧ防止交通事故。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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