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家里人講道理和下命令哪個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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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則我收集了很久的故事,差點把它給忘了。
    我嶽父有個習慣,就是比較「獨」。經常在集體活動的時候,他會一個人跑走單獨行動。為此我嶽母沒少說他。他基本上是置之不理,也不辯解。就是你說你的,我做我的。這次做核酸就暴露了這個問題。我們測核酸是十人一管。從理論上來講,我們一家6口人,應該盡量在一個管子里面。因為如果是兩個管子,那麽就有可能另一管出現陽性,然後會拖累另一部分的家庭成員,增加陽性暴露的機會。這其實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但我老婆只是簡單地要求我嶽父不要一個人跑去做核酸,我嶽母則反復地說你聽話就行了。她們從來不屑把其中的道理講清楚來。結果我嶽父還是照舊習慣:你說你的,我做我的。每次都是一個人跑到樓下去先做了核酸。等到我們幾個下去的時候,他已經做完上樓來了。
    所以有很多人愛講:家不是講理的地方。那麽在這個案例當中,我們就可以看得很清楚講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你不把道理講清楚,家庭成員就不會把你的要求當回事。尤其是這個人還是你的父親。你卻覺得你要怎麽吩咐他就應該怎麽做。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他們家似乎就有這個傳統:很多事情都不想把道理說清楚,而簡單下命令,要求他人照做。這樣的話就一定會造成很多問題。
    ——《家庭不講理的一個典型案例》ssteym
說實話,就算給故事中的這個人「講清楚道理」,他也並不會按照那個道理去執行——他之所以一直以來單獨行動,不就是因為他有一套屬於自己的認知原則,無論別人怎麽講清楚道理也改變不了他的決定。但是反過來,我也能理解這個家庭之所以不想跟這個一家之主講道理,而是直接下命令的方式——因為這麽多年以來,他的妻子肯定也用盡了各種方法,好言歹語都說過,只不過這個一家之主也從來不把對方說的道理當回事,以至於有了今天這個各做各的局面。
還有救嗎?我看未必,但他們既然選擇組建了家庭,也肯定找到了自我說服和折中的方法,吵歸吵鬧歸鬧,他們的日子還不是得繼續,過不得就離,離不得就委曲求全地過下去——這應該是很多中國家庭的最終歸宿,就算看到了癥結所在,他們也不願意去面對和解決,眼下的矛盾,或許一個人默默承受就過去了,但如果兩個人要為這個矛盾找到一個解決辦法,那就要扯出來一大堆陳年舊賬了。
妥協是一種最直接的,但似乎是最治標不治本的解決途徑,但至少對於講究和氣的中國人而言,這又是最合適的選擇。我匯總過很多家暴案的特點,他們最初往往都是先從「摔東西」開始的。其中一方在無法控製自己情緒的情況下,會作出「摔東西」的舉動——大概很多人都不介意這件事情,這種正在氣頭上的行為,往往可以因為一個人的妥協和認錯而和平收場。但這里也埋下了一個種子——至少對方意識到,自己摔東西的行為,讓自己獲得了一次道德綁架的機會。接著,他就會有下一次摔東西——但妥協方也並不是每次都會順桿爬。這個時候就會迎來第二個情緒的臨界——當「摔東西」無法解決實際問題時,他們便開始有了更強烈的暴力傾向——而在這些一步一步地進展下去,進化而來的必然是家暴這個喜聞樂見的結局。
「家暴」的核心當然不是解決問題,跟我們最熟悉的手段一樣——家暴解決的是「提出問題的人」。當扼殺了當事人的不滿、質問、否定之後,自然就解決了問題根本,以至於對方不可能再提出別的問題。
而最開始說到的那個故事,雖然他還不及「家暴」,但那已經可以認定是一種「冷暴力」——明明應該以家庭為單位的共存關系,在男人看來,是一個完全割裂的存在。他寧願獨自行動,也不願意跟家里人有任何的連接——其實這里有一個不太討巧的錫價前提條件,獨自行動的是「男性」,所以我們按照輿論要求,是沒辦法反過來責難女性一方或許是導致這種「冷暴力」誕生的根本。
試想一下,如果這個男人從最開始,就是一個獨自行動的人,那女人跟他結婚之前,就應該預判到這件事情帶來的後果。但如果這個「習慣」,是在婚後他們幾十年的相處過程中生成的,那很難說這不是兩個人共同的結果。男人采用「冷暴力」的方式來對抗家庭的形式,而女人總是用命令的方式,而拒絕再用「講道理」的方法——如果再推本溯源,還能看到更多他們彼此改變和妥協的過往——但這些點,都已經經不起「對與錯」的折騰了。
畢竟我們不知道故事的本源,但如果回到現實的意義來看,標題的「跟家里人講道理和下命令哪個更有用?」顯然是一個偽命題,那些給家里人講盡了道理的家庭,到最後要麽一方妥協,要麽就變成了命令的模式,他們維系的不再是「家」這個概念,而是一種臣服與鉗製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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