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

在所
詞語解釋
猶言所在地。
分詞解釋
所在地:
人或事物所處的地方。

● 在
◎ 存,居:存在。健在。青春長在。
◎ 存留于某地點:在家。在職。在位。
◎ 關于某方面,指出著重點:在于(a.指出事物的本質所在,或指出事物以什么為內容;b.決定于)。在乎。事在人為。
◎ 表示動作的進行:他在種地。
◎ 介詞,表示事情的時間、地點、情形、范圍等:在逃。在望。在握。在理。在朝。在野。在世。
◎ 和“所”連用,表示強調:在所不辭。無所不在。
● 所
◎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所敬。
◎ 姓。

在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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