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奏
詞語意思:
器樂演奏形式之一。指兩個以上的演奏者,各按自己所分任的聲部演奏同一樂曲。按聲部或人數分為二重奏、三重奏、四重奏(一般不超過十重奏)等,并按所用樂器的種類分為弦樂四重奏、管樂五重奏等。凡兩件、三件或四件樂器與鋼琴重奏者,稱為鋼琴三重奏、鋼琴四重奏、鋼琴五重奏等。
分詞解釋:
器樂:
用樂器演奏的音樂。區別于“聲樂”。
兩個:
兩個錢的省稱。指一些錢財。
管樂:
1.以管發聲的樂器及其所奏的音樂。
2.管仲與樂毅的并稱。兩人分別為春秋時齊國名相﹐戰國時燕國名將。
二重奏:
兩個人各持樂器,共同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