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衛

官官相衛
詞語意思
指官員之間互相包庇。同“官官相護”。
分詞解釋
包庇:
袒護或掩護(壞人、壞事):互相包庇ㄧ包庇貪污犯。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官官相護:
指官員之間互相包庇。
互相:
副詞。表示彼此同樣對待的關系:互相幫助|互相尊重。


官官相衛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7/224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