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記

篆記
詞語解釋
篆體印章。
分詞解釋
篆體:
篆字的書體。漢字書體的一種。
印章:
又稱“圖章”。古稱“”,后多作“璽”。自秦始皇起,“璽”為帝王專用,官、私所用稱“印”。先秦、秦漢時期多作封發簡牘等物件之用,將印蓋于封泥之上。紙廣泛應用后,印章遂以朱色印泥鈐蓋,除日常應用外,又多用于書畫題識。古多以金屬、玉為印材,元代以后盛行石章,另也用象牙。牛角、木、水晶等作材料。

● 記(記)
◎ 把印象保持在腦子里:記憶。記取。記性。博聞強記。
◎ 把事物寫下來:記錄。記功。記者。
◎ 記載事物的書冊或文字:游記。日記。大事記。
◎ 符號,標識:印記。標記。記號。
◎ 古時的一種公文:奏記。箋記。
◎ 皮膚上的生下來就有的深色斑:胎記。
◎ 量詞,指打一下:給他一記耳光。
● 篆
◎ 漢字的一種書體:大篆。小篆。篆體。篆書。
◎ 書寫篆字:篆額。
◎ 印章多用篆文,故為官印的代稱,又為對別人名字的敬稱:篆刻。攝篆。次篆。臺篆。

篆記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8/313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