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市

廢市
詞語解釋
停止營業,停止做生意。
分詞解釋
營業:
1.營謀生計。
2.特指經商。
3.職業;工作。
做生意:
經商。
停止:
1.不再進行;不再實行。
2.住宿。
3.停留。
4.停息。

● 市
◎ 做買賣或做買賣的地方:開市。菜市。市井(街,市場)。市曹。市儈(舊指買賣的中間人、唯利是圖的奸商;現泛指貪圖私利的人)。
◎ 買:市義。市恩(買好,討好)。
◎ 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業、文化發達的地方:城市。都市。市鎮。
◎ 一種行政區劃,有中央直轄和省(自治區)轄等:北京市。南京市。
◎ 中國人民習慣使用的度量衡單位:市制。市尺。市斤。
● 廢(廢)
◎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后變成荒蕪的地方)。
◎ 沒有用的東西:修舊利廢。利用“三廢”(“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 荒蕪,衰敗:田園荒廢。幾經興廢。
◎ 重傷或殺死某人:廢了他。

廢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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